日前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獲悉,住建部部長陳政高要求各地用3個月時間,在國慶節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清理任務。要確保“一個項目不落、一個企業不落”地保質保量落實;住建部門要和財政部門、人社部門緊密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進。

在住建部、財政部、人社部7月1日聯合召開貫徹落實《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電視電話會議上,陳政高指出,地方政府、企業自行設立的保證金要全面清理、全面停收;對保留的保證金推行銀行保函制度;任何建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建筑企業的保函形式提交的工程保證金。嚴格禁止新設立保證金項目,對違規新設立保證金的,要嚴肅查處。對保留的保證金要進一步規范,嚴格按規定時間進行返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采取差異化的繳存辦法;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在工程竣工前,已經繳納履約保證金的不得同時預留工程保證金。對取消的保證金,各地要抓緊時間制定辦法,確保2016年底前全部返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