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加快推進建筑機電工程安裝企業轉型升級,規范建筑機電設備維修安裝技術服務市場,根據國家有關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激發市場和企業活力,加強行業自律管理的精神,結合先期開展的建筑機電設備維修安裝企業資質認證的試點經驗,結合建筑機電維修安裝行業現狀,制定了《中國建筑機電設備維修安裝企業資質等級認證暫時管理辦法》。
本證書是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會下屬的中國設備管理協會,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建部門下屬的安裝行業協會,共同設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筑機電設備維修安裝企業資質等級認證辦公室。并在中國設備管理協會建筑機電設備維修安裝企業資質等級認證辦公室的管理指導下,負責本地區行政區域建筑機電維修安裝企業資質等級認證的咨詢、材料收集匯總、初審、年度復核、換證復核、證書管理等工作,并可通過上海南社進行認證咨詢活動。
中國建筑機電設備維修安裝企業資質證書是企業技術能力、管理水平綜合素質的標志。并可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查詢通過認證企業名單。
建筑機電、智能化設備維修安裝企業資質等級按企業綜合能力,劃分為Ⅰ、Ⅱ、Ⅲ三個級別。
一、建筑機電設備維修安裝企業資質等級按企業綜合能力,劃分為Ⅰ、Ⅱ、Ⅲ三個等級。
⑴Ⅰ級:能獨立承擔合同額50萬元(含)以上或30000m2及以上公用工程、公共建筑,10000m2及以上一般工業廠房的機電設備系統維修安裝。
⑵Ⅱ級:能獨立承擔合同額20萬元(含)以上、50萬以下或30000m2以下、10000m2及以上公用工程、公共建筑,10000m2以下、3000m2及以上一般工業廠房的機電設備系統維修安裝。
⑶Ⅲ級:能獨立承擔合同額20萬元(含)以下,或10000m2以下公用工程、公共建筑,3000m2以下一般工業廠房的機電設備系統維修安裝。
二、智能化設備維修安裝企業資質等級按企業綜合能力,劃分為Ⅰ、Ⅱ、Ⅲ三個等級。
⑴Ⅰ級:能獨立承擔合同額50萬元(含)以上或30000m2及以上公用工程、公共建筑,10000m2及以上一般工業廠房的智能化系統維修安裝。
⑵Ⅱ級:能獨立承擔合同額20萬元(含)以上、50萬以下或30000m2以下、10000m2及以上公用工程、公共建筑,10000m2以下、3000m2及以上一般工業廠房的智能化系統維修安裝。
⑶Ⅲ級:能獨立承擔合同額20萬元(含)以下,或10000m2以下公用工程、公共建筑,3000m2以下一般工業廠房的智能化系統維修安裝。
申請認證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 具有與所申請資質專業、類別與等級相應的注冊資金和經營業務范圍。
2. 具有必要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3. 應符合認證要求的固定營業場所、維修設備和設施。
4. 新成立或新從事的維修安裝企業須從低等級資質申報。申報資質升級的企業,必須已取得相應資質等級滿一年以上方可申請上一級資質。
5. 建筑機電、智能化和制冷空調設備(另附)維修安裝企業資質等級基本條件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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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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