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017年,推進工程總承包的步伐明顯加快!
近日,住建部再次發文,要求各地住建部門,每季度末準時報送“推廣工程總承包,實行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和項目落地情況”等內容,加快推進建筑設計管理、推廣工程總承包制以及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等工作。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定期報送加強建筑設計管理等有關工作進展情況的通知
建辦市函[2017]353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北京市規劃國土委:
為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要求,指導和推進各地加強建筑設計管理、推廣工程總承包制以及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等工作,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定期報送貫徹落實有關工作進展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內容
(一)加強勘察設計管理,貫徹新時期建筑方針、完善建筑設計招投標監管、提升建筑設計水平、開展建筑評論、嚴格勘察設計市場準入和清出等情況。
(二)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試行建筑師負責制、加強個人執業資格管理、推動勘察設計企業和個人執業保險等情況。
(三)推廣工程總承包,實行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和項目落地情況。
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二、報送要求
(一)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嚴格按照附件內容認真填報,確保數據準確,內容詳實。
(二)從2017年二季度起至2018年底,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于每季度結束后10日內,將本地區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及附件(含電子版)一并報送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聯系人:鄭海平 王三星
聯系電話:010-58934169 010-58933759(傳真)
電子郵箱:kcsj604@163.com
附件: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加強建筑設計管理等有關工作進展情況統計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7年5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進入2017年,推進工程總承包的步伐明顯加快!
高層政策匯總
2017年2月,新年第一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了“改進工程建設組織方式,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
2017年2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要求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按照總承包負總責的原則,落實工程總承包單位在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責任。
2017年3月,住建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在《2017年工作要點》中,將“加快推進工程總承包”作為“深化建筑業重點環節改革”的重要內容。
2017年5月4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建筑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十三五”時期,發展行業的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管理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先進管理技術和國際競爭力的總承包企業。
地方力推
2017年1月1日,《上海市工程總承包試點項目管理辦法》正式施行。
2016年12月,湖北住建廳印發《關于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針對工程總承包,釋放五項政策紅利。
2016年8月,四川省住建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政府投資項目工程總承包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勘設科發〔2016〕644號)。
2016年7月,湖北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湖北省水利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鄂水利函〔2016〕328號)。
2016年7月/6月,廣西壯族自治區發改委《關于規范推進工程總承包工作的通知》(桂發改投資〔2016〕906號)、《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6〕41號)。
2016年3月,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深化建設工程實施方式改革積極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指導意見》(浙建〔2016〕5號)。
工程總承包
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工程總承包按照過程內容,可分為以下幾種模式:
EPC模式(設計-采購-施工)
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即Engineering(設計)、Procurement(采購)、Construction(施工)的組合),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服務等工作,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是我國目前推行總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種。
EPCM模式
設計-采購--施工-管理總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設計) 、procurement (采購)、Construct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組合),是國際建筑市場較為通行的項目支付與管理模式之一。
DB模式(設計-施工總承包)
設計—施工總承包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設計和施工,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
EP模式(設計—采購總承包)、PC模式(采購—施工總承包)
根據工程項目的不同規模、類型和業主要求,工程總承包還可采用EP模式(設計—采購總承包)、PC模式(采購—施工總承包)等方式。
EPC模式
目前,國內主要力推的是EPC總承包、設計—施工總承包兩種方式。
國際上大多數工程,都采用EPC工程總承包的方式建設。根據美國設計-建造學會(Design Build Institution of America)的報告,國際工程建設項目采用EPC工程總承包的比例,1995年就已達到25%,2000年上升到30%,2005年上升到45%。
與現行模式相比,EPC有哪些不同?
目前,國內工程項目承發包的主流方式是,設計--招標--施工(Design--Bid--Build)模式,簡稱DBB模式。
而EPC模式,無論是在組織架構,還是執行程序上,與之相比都有很大的不同。
a設計、施工合并招標
現行模式(DBB模式)下,設計與施工是分開招標的,分別發包給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各司其職,沒有從屬關系。
EPC模式下,設計與施工是合并招標的,業主將工程整體發包給EPC總承包商。工程中所有業務,統一由總承包商向業主負責;即使有些工作是以分包方式進行,但承包商仍然必須對該分包的工作向業主負責。
b、改變傳統線性作業流程
現行模式:
現行模式(DBB模式)下,一般遵循“設計—發包—施工”的線性作業流程。
設計階段
完成施工圖設計,編制工程量清單。
招投標階段
施工單位根據施工圖做出預算,合理報價,參與競標。
施工階段
施工總承包單位根據設計圖進行施工,或將部分工程分包。
EPC模式:
EPC模式下,設計被分為兩大塊。一部分由總承包商在投標的時候提出,另一部分則在中標后提出。
初期階段
業主方面完成工程綱要文件,包含項目設施功能要求、設計準則等。
發包階段
EPC總承包企業,根據業主所制定功能需求與實際準則文件,完成一定程度的細部設計、造價分析與估值。
施工階段
中標后,EPC工程總承包商將已完成的細部設計圖交送業主審核。通過后,即可進行該部分的施工工作,不必等到所有的細部設計完成。
在EPC模式下,設計與施工并行作業,可以大大縮短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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