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多數人的理解:我國的人口眾多,為了緩解居住緊張,樓房應該蓋的越高越好,能住更多的人啊!可是實際情況中,開發商一般都會選擇蓋33層以下的房子。其實,并不是開發商不愿意將房子蓋的更高,其中,是有原因的......

1技術要求高
超高層建筑抗風等級要求高,風、水、氣的密閉性要求也高。因此超高層工程量大,技術要求會非常嚴苛,所以,更多的開發商自覺選擇建造33層以下的房屋;

2開發成本高
超高層建筑功能復雜,子系統多,安裝工程工程量大,要求精度高。從節省成本的角度去考慮,開發商會選擇性價比更高的33層以下;

3審批嚴、手續多
超高層建筑消防上要求增加避難層,其評審需組織專門的專家評審,非常麻煩。白白的浪費一層,無疑會讓開發商成本變高,從節省成本的角度考慮,33層以下建筑,就更具優勢了;

4消防問題
其實,最關鍵的還是消防問題
現在的消防云梯最高只能達到100米,超過100米的,在救火時,云梯就不能第一時間到達,會延長施救的時間。所以100米以下的是一種消防設防,100以上就是另一種更高要求的消防設備。
